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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月5日下午,“中国青少年权益保护(名流爱心)
基金”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设立仪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
委员长曹志、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周强等领导出席仪式。
首批“中国青少年权益保护(名流爱心)基金”由共青团
中央发起,名流(北京)爱心家居装饰中心赞助设立,总额为
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持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为有特
殊困难的青少年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并支持各级团组织通过
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舆论支持、维权咨询等方式,为青少年
提供维权服务。
会上,父母均下岗、生活极其困难的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
市第五十三中学的曹姝媛同学,从基金中领到了首批救助款。
据悉,刚刚设立的此项基金,春节前将在全国范围内救助一批
有特殊困难的未成年人。 (崔建民)
《人民日报》 (1999年02月08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