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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2月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
委员邬维庸日前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对港人在内地
所生子女居留权的判决,与当年基本法的立法意向背道而驰。
邬维庸6日在香港电台“香港家书”节目中,介绍了特区终
审法院关于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居留权的判决,阐述自己对有
关问题的看法。他在节目中回顾了当年起草基本法的情形,并
且坦率地表示:“如今当我看见这项判决,难免有无限的感慨
和忧虑。”
邬维庸表示,香港基本法的特色是尽量制定大原则,不订
细节,以立法意向和精神为导向,以立法的解释和地方的补充
立法来解决一些具体细节及含糊的问题,因此基本法绝对不应
当作普通法下的法律条例来看待。如把基本法条文单独地抽离,
从字面推敲其含义,就会出现问题。
邬维庸说,想当年起草基本法时,控制香港特区人口有秩
序地增长是维护香港稳定繁荣的重要方面之一。这次的判决,
肯定与当年的立法意向背道而驰,它不但大大增加了香港的社
会负担,也引进了不少社会问题,甚至激化了社会矛盾。正当
香港特区面临经济衰退,失业率高升之际,这项判决令香港百
上加斤,可能令经济复苏遥遥无期,而且对香港日后也将产生
很大的影响。
邬维庸指出,“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始终只
是一个地方的最高司法机构,而不能把自己当作英国的枢密院。
这次判决客观上把终审法院提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并夸言终
审庭以后可以审核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决定,这本身就
违反了基本法。
《人民日报》 (1999年02月09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