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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
开庭审理了抢劫并杀害全国政协常委、国家气象局名誉局长邹
竞蒙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凶手马可、江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韩树龙无期徒刑,剥夺政治
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今年3月22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马可、江涛、韩树龙抢劫
罪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并于当天下午向三被告人送达
了起诉书。
在今天开庭审理过程中,马可、江涛、韩树龙均为自己进
行了罪轻辩护。马可等人的辩护人也都分别在法庭上为3个被告
人进行了辩护。
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8岁的黑龙江
省齐齐哈尔市无业人员马可,伙同46岁的齐齐哈尔市农民江涛
及该市21岁的无业人员韩树龙预谋在京实施抢劫。1999年2月2
2日下午6时,三人携带尖刀窜至北京市海淀区当代商城附近伺
机作案。晚7时许,三人在邻近当代商场的燕山大酒店停车场,
恰遇邹竞蒙等人进入小轿车时,韩树龙即持刀威胁,马可持刀
强行进入车内,将邹竞蒙推倒,当邹反抗时,江涛将邹的头部
抱住,马可持刀将邹扎死。马可、江涛、韩树龙抢得邹的手包
一个,内有手机及证件等物品。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认为,马可、江涛、韩
树龙均曾因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但均不悔改,又以非法占有
为目的,结伙持械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公民财物,并致一
人死亡,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均系主犯,必须
严惩。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的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各界群众60余人在今天旁听了法院对这一案件的审判。
《人民日报》 (1999年04月03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