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11-27
第14期

                       




赵丽蓉破戒拍广告

  赵丽蓉老太太原本是不拍广告的,前不久却破了“戒”。
她在为某彩电拍了电视广告后,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了个人所
得税21.7万元。

  找老太太拍广告的从来就没少过。有一回演出前,她干儿
子石富宽风风火火地闯进来,朝着老太太就嚷嚷:“妈,又有
人找您拍广告———大价钱呢!”老太太接着话茬一挥手:“
不拍,替我回绝了!年轻时穷都穷惯了,老了老了能发个什么
财?!”干儿子出去后,老太太自个儿又嘀咕开了:“人家年
轻人拍,好看,我都这把年纪了,要是一天到晚地让人看,还
不得看化喽!”其实老太太还有个担心没说出来,很多演员因
为选择广告不慎,反而“砸”了自己的牌子,她也怕。

  事隔不到一年,她就为厦门一家合资企业生产的彩电做广
告。对于“破戒”,老太太这么解释:“现在观念变啦,厂家
也挺认真的,追了这么久,都追到长春啦。再说,我想出国看
小儿子去,得挣点盘缠钱。”她小儿子定居意大利,洋媳妇给
她生了个孙女,一家人很久没待在一块儿了。

  于是9月底的一天,珠江电影制片厂的摄影棚里来了一群人。
虽说这个片子才30秒,但拍摄过程却非常辛苦。老太太每天一
大早就要赶到温度很高的摄影棚,常常是到午夜12时后才能离
开,第二天又得接着干。拍摄中,因为表演动作的幅度较大,
老太太不小心伤了脚,但她咬着牙拍完了那个镜头。

  赵丽蓉这次拍广告的片酬是70万元人民币。早在开拍前,
老太太就敦促这家公司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月29日,即广告片在广州开镜的当天,当老太太拿到了厦
门地税外税分局湖里办事处开出的21.7万元个人所得税的完税
凭证后,才算定下心来。

  她说:“交税是应该的,老了老了别在这上头‘跌跤’。

  (摘自1998年11月23日《哈尔滨日报》)

《网络文摘 》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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