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向全民征求意见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引起广泛关注
本报北京8月3日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布
一个月以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截至8月1日,全国人大常
委会已收到各界来信452件,其中农民来信最多,共127件。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是继《土地法》修订草
案之后,九届全国人大公布的第二部法律。在我国,乡镇以上的
行政机构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在农村则实行村民自治,村民的
事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为保证农民更有效实行民主化管理,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该法律应运而生。为确保法律更加民主、
科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赴河南、山西等10多个省对农
村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
社会各界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的公布给予
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该法律是对广大农民当家做主、自己管理
自己的有力保障。它的公布是政治体制改革从基层向前推进的一
个重大步骤,意义重大而深远,是一部9亿农民的法律。广大农民、
基层干部及其他社会各界分别从选举程序、村委会任期、村民代
表会议以及村委会如何实行经济管理职能等各方面提出了宝贵意
见,同时也反映了一些存在于农村的不容忽视的问题。
据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春生介绍,各省、自治区、市人
大处理的来信来访情况还有待上报。同时,国家民政部上个月也
接到了50个单位以组织名义反映的意见和60多人次的来访来信,
村民直接反映意见的有40多人次。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被称为“中国9亿农民实行民主
自治保障”的法律。但在试行多年中发现,法律程序操作性不强。
这次修订的目的就是要从基本程序上进一步完善农村的民主制度。
不少农民在来信中说,国家大事,匹夫有责,他们在深思熟虑后,
最后“鼓起勇气”提笔与最高立法机关讨论立法大事。据了解,
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曾多次表示,向全民征求意见的
做法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要进一步推广。一位农村社区研究中心
的研究员在来信中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起步,现在
政治体制改革也在最基层向前推进,其意义是非常深远的。”
张春生介绍,据对来信的初步分析和全国人大负责人以及有
关部门奔赴各地的调查结果,各界的修改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
个方面:一、在较大的村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提高村民议
事效率,同时保证决策民主;二、细化各项程序,特别是村民委
员会的罢免程序;三、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据张春生介绍,他
所在的部门正在加紧整理、研究公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将提交本
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万红金)
《海外版 》1998-08-04 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