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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2月30日讯 为促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健康、
稳定发展,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自律,10家基金管理公司
和5家商业银行基金托管部近日共同达成了《证券投资基金行业
公约》。
目前,中国证监会批设的基金管理公司有10家,证监会和
人行核准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有5家。随着基金市场的快速
发展,基金管理公司在1999年上半年提议制定基金行业公约,
通过行业公约来加强对行业成员的约束,共同促进基金行业的
健康发展,商业银行基金托管部也有同样的意愿。经多次讨论
和征求意见,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托管部于今年12月讨论
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公约》。
《公约》共10条,主要约定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要
守法自律、规范经营,维护基金持有人的权益,要积极配合监
管、加强成员间的交流和沟通、依法披露信息,共同提高管理
和托管水平,《公约》还倡导基金从业者团结协作、互相促进、
自觉维护基金业的良好形象和基金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禁止
从事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不当关联交易、贬损同行等行为,
禁止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禁止基金从业人员为自己或
他人买卖股票。
制定行业公约,约束基金从业人员的行为,是境外发达基
金市场加强行业自律的通行做法。目前,我国基金业面临着广
阔的发展机遇,基金从业队伍正在进一步壮大,《公约》的制
定,必将促进基金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运作,推动我国基金业
健康、持续的发展。
《海外版》 (2000年01月01日第5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