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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众议
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同中国有缘,因此,
在中国知道他的人可能超过他祖国的人口。但是,这个出生于
1899年8月24日的早产儿从未到过中国,尽管他有一种感觉,觉
得自己“一直身在中国”。这是因为,在他的心目中,中国是
悠远和神秘的代名词,是书的策源地。
且说博尔赫斯从小视力不佳,中年时期又因青光眼等顽疾
而苦不堪言,晚年双目失明。因之,世界对于他始终是模糊的、
黑暗的。他的一生几乎都是在图书馆里,在对现实的似是而非
的感知、对世界的白日梦似的幻想中度过的。美国作家詹姆斯
·伍德尔正是基于这一点,把博尔赫斯戏称为“书镜中人”。
遗憾的是,詹姆斯·伍德尔有点儿本末倒置:因为刻意强调生
活而把镜子(生活的映像)放在了首要位置,从而忽略了作为
定语的关键:书。其实,在博尔赫斯那里,书才是最重要的。
姑且举例说明:
博尔赫斯有一根中国手杖(由于失明,手杖代替了眼睛,
因此他钟爱手杖是不可避免的),但却不清楚它的准确形状和
颜色,也不清楚它的制作者是男是女、信仰何如。但他想象它
是古老帝国的一部分,而这个古老的帝国修筑了万里长城,从
而从空间和时间两个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的禁锢:永恒。这个古
老的帝国还孕育了一个名叫庄周的人,此人不知道自己做梦变
成了蝴蝶还是蝴蝶做梦变成了他。他相信冥冥之中有玄机,他
和手杖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的联系也未可知:也许有人早就预
见到这种联系,也许世界就是由这种联系构成的……(《漆手
杖》、《长城和书》,等等)
手杖好比镜子(或者生活中的任何真实),在博尔赫斯面
前只不过是一个模糊的感发物,充其量是一种比喻、一种象征,
而书(长城,庄周和神秘、邈远的一切)却是对象、是主题。
若非如此,博尔赫斯便不成其为“作家们的作家”、“书家们
的书家”。
对博尔赫斯而言,书(当然还有他看不见的电脑)是人类、
世界的代名词,别的都只是它的表征。因此,在他发表的10余
本小说集、10余本散文集和20余本诗集中,书被赋予了大千世
界的各种形态。它们不断地重复、衍生,直至无限,犹如多面
幻镜中的同一个不同形象。因此,从最最简要的层面上看,博
尔赫斯并非只是为了表现世界而求助于书,而是本末倒置地把
书看做世界的存在与本原。因此,拿最简要的话语来说,博尔
赫斯的意义在于用书(以及书的抽象、神秘和邈远)消解现实,
或者说是虚幻地建立虚幻,一如他偏爱的“柯尔律治之花”:
假如你做梦去了天堂并从天使那里收到一支鲜花,假如梦醒时
鲜花就在手中……又会怎样?
至于小说作法,他多半也是从书到书,“乘美者游心”。
比如他从柯尔律治的假设生发出许许多多的假设:假设永生是
存在的(《永生》),假设一个人可以在同一条河里洗两次澡
(《菲茨杰拉德之谜》);又比如他从芝诺的悖论(“飞矢不
动”)衍生出一系列新的悖论:“时间不动”(《秘密武器》)
,暂时即永恒(《德意志安魂曲》),个别即全体(《阿莱夫》
);再比如他从笛卡尔等人的二元论推演出两个博尔赫斯的故
事(《另一个》),从《庄周梦蝶》化育出梦的无限绵延(《
圆形废墟》)……
总之,书几乎是博尔赫斯所从出和所指向的唯一。这多少
令人迁思我们的先人和先人的书崇拜(当然还有因为崇拜书而
焚书)。博尔赫斯没有来过中国———他心目中的古老帝国,
但却一直心向往之。我常想,也许正因为他没有来过,才对她
保持了如此神秘、悠远、美好的想象。这种乘美游心的境界,
庄周的后人当然最能理解。▲
《环球时报》 (1999年08月20日第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