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福建省泉州市保护耕地、开发整理耕地、提高耕地 产出率三管齐下,目前,基本农田保护区已占耕地总面积80%。
泉州市在市、县、乡、村中层层签定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 任状,定期检查。对建设项目占地,土地部门提前介入选址, 防止基本农田被占用。对基本农田的使用,泉州市严格实行基 本农田使用许可证和高额补偿、等额等质划补制度,实现了基 本农田总量的动态平衡。
(黄敬吴雨)
《华东新闻》 (1999年03月1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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