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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蔡春祥
江苏某市政府将一块荒岛———“新潜洲”以200万元的价
格出租给一个体户。签好协议后,个体户便规划建设,然而时
间不长便被告知这块荒岛处在泄洪区内,依照《防洪法》不能
搞围垦、添设施。个体老板遂一纸诉状将市政府告上法庭,要
求赔偿原支付的租金200万元,及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部分投
入,也是200万元。
去年洪水的惊悸尚未从我们的心头抹去,却又有人在打泄
洪区的主意。或许真如那个地方的政府官员所说,他们看到荒
岛荒在那边着急。但他们或许忘了江泽民总书记早就告诫我们
的一句话:不要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好在
当地的水利部门坚持原则,未肯发放“通行证”。倘若迫于压
力准予“通行”,不知将造成怎样的后果?
这桩官司仍在审理中,但个体老板的索赔数目该让相关决
策人警醒警醒了———盲目决策是要付出代价的。同时也提醒
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得先想想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先
想想群众的利益,先想想“大”与“小”的关系,先想想“眼
前”与“身后”的关系。也不妨多和有关部门联系联系,问问
他们,问问行家。这些,按理说都是决策者们应该明了的。
现在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决策失误赔偿规定,它好就好在
可以警诫那些容易犯主观主义的领导干部,不要把手中的决策
权当儿戏,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这不,人家索赔400万,如果法
庭判决他胜诉了,你说该谁赔?
《华东新闻》 (1999年06月16日第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