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秦杰)国家环保总局和国 家机械工业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中国汽车行业新车生产限期 停止使用CFC—12(一种消耗臭氧层物质)汽车空调器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汽车制造厂及汽车空调器生产厂必须抓紧对 CFC—12空调器的改造,尽快转为HFC—134a(一种消耗臭氧层 物质的替代品)的汽车空调器;从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生 产的汽车必须停止装配以CFC—12为制冷剂的汽车空调器。
《人民日报》 (1999年12月0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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