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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秀玉 贾庆海
一种新的消费方式———“搭伙消费”,时下正在山东莱
阳悄然兴起。
乘车“搭伙消费”。日前,笔者一行3人打车到市区商贸城,
“的士”起步价(3公里以内)为5元。司机说,要是一个人乘
坐,得拿5元钱,3位一起乘坐,也只收5元,这就是“搭伙消费
”。听司机介绍,乘车“搭伙消费”,不光为乘客节省了路费、
时间,深得市民青睐;还减少了车耗、油耗和车辆噪音带来的
污染。特别是城里人租车到乡下走亲访友,几个人一起乘车“
搭伙消费”,更觉上算。
购物“搭伙消费”。如今莱阳市民到商店或到集市上购物,
如果都想买同一种商品,大都钟情结伴而行,原因是可以“搭
伙消费”。和笔者同住一条街道的两位工薪族消费者,其中一
位曾到一家商店问过一种布料的零售价,商家说1米少于3.6元
钱不卖。日前她约了另一位工薪族消费者又来到了这家商店,
都买同一块布料,深谙薄利多销经营之道的商家,宁愿每米布
料少收3.6元,也痛痛快快出售。
就餐“搭伙消费”。日前在一家酒店,笔者遇到刚刚进城
卖完苹果的3位果农,正在“搭伙消费”。其中一位中年果农告
诉笔者,他刚才花了8元钱,只能买到一个菜,后来又来了两个
乡邻,他们每人也拿8元钱买了另外两个菜,这样我们3个人就
“搭伙消费”,花一份菜钱,尝三种菜,上算。据酒店老板介
绍,顾客就餐“搭伙消费”觉得上算,她也赚到了钱,满划得
来哩!
《人民日报》 (1999年12月06日第1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