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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面积不宜由房管部门计量(记者来信)

  新华社记者 张奇志

  省吃俭用多少年,再加上东借西贷,好不容易买下一套商
品房,却被开发商多算了几平方米的面积,多掏了几千、几万
元的钱。现实生活中,吃这种“冤枉亏”的人还真不少。

  为什么商品房“缺斤短两”问题的投诉不断?原因就是建
筑行业存在着一个封闭管理、行业垄断的现象,缺乏第三方公
正监管。尽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去年6月份发布施行《商品房
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但也仅是从事后监督的角度作
了一些规定,具体操作还有待落实。

  近些年来,国家在对商品房面积测量方面的规定存在“多
头管理”现象,如1991年国家测绘局发布《房产测量规范》,
1995年建设部印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
摊暂行规定》,1998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商品房销售
面积测量与计算》等等,如此众多的技术标准、行政规定,迫
切需要有一个统一贯彻实施的方案和部门,才能保证消费者合
法权益和国家计量法制工作的完善。

  一些专家认为,应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由一个具备独立
的第三方身份的检验(测)、检定机构来出具公正的数据。

《人民日报》 (2000年03月31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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