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出台再就业新政策
本报讯广西南宁市为加大再就业工作力度,日前出台了一
系列新的政策措施,以帮助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过程中所遇到
的实际困难。
这些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企业
下岗职工,3年内可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行政性收费;
对从事个体经营、家庭手工业或开办私营企业的下岗职工,工
商、建设等部门要凭《待岗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业一年
内减免工商管理费等行政性收费。国有企业要挖掘内部潜力,
运用现有的闲置厂房、设备对外开展合作经营、租赁、来料加
工等业务,创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扩大就业容量,实现企业
下岗职工的内部分流;鼓励和支持以居委会、街道办事处作为
依托,开辟社区和家政服务,成立家庭服务公司、病人看护公
司、净菜公司等服务性组织。(陆平)
《市场报 》1998-09-14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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