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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殿春
日前,笔者在某商场遇见一位顾客在退换一双有质量问题
的皮鞋,营业员正热情地接待着她。当她换好皮鞋连声道谢时,
营业员还抱歉地说:“不用谢,让您多跑了这一趟,真对不起。
”见此一幕,我也不禁心头一热:如今,我们的商家服务质量
确实好多了!
然而,好景不长。只见顾客刚转身后,营业员就若无其事
地将那双退回来的有质量问题的皮鞋顺手摆到了货架上,继续
与同伴拉起了家常话。我想:糟糕,不知哪位顾客不久又要当
“幸运顾客”了!
把这种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退回商店后而未退出流通的现
象,在许多商店都存在。这样做,看起来较之过去的“概不退
换”前进了一步,但实质上仍旧是“原地踏步”,受害的终归
还是消费者。如此“退货”,形同虚设,也可以说是搞“假退
货”,无异于给消费者设了一口“退货陷阱”,是违背诚信经
营的商业道德的。
时下,商业竞争十分激烈,为了争夺顾客,越来越多的商
家都实行了“不满意就退货”的制度。但要落实好这项制度,
商家就应在“退货”面前多一分真诚,要搞真退,莫搞假退,
让顾客买也放心,退也放心。同时,消费者也须多长一个心眼,
谨防“退货陷阱”,以免买到或换到别人退回的次、废商品。
《市场报》 (1999年02月25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