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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建设部有关人士日前表示,出台《已购公有住房和
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旨在规范已购公有住房
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
的流通,满足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建设部特别强调,开
放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交易市场要经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批准,并要符合相应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已按照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登记立档方式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进行
普查,并对申报人在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
处理,已制定了住房出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王玲)
《市场报》 (1999年05月25日第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