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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渭源
日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社会发布第三号消费警示,中
介服务有陷阱,谨慎选择防受骗。据有关部门统计,至今,各
种中介服务机构已有千余家,它既给人们带来诸多方便,又带
来几多烦恼。一些中介机构的服务者由于经营作风不端正,惟
利是图,坑蒙欺骗广大消费者,引起众多的消费纠纷。据北京
市消协不完全统计,截止到今年9月,共受理消费者对中介服务
的投诉高达505件,其中涉及到房屋租赁376件、职业介绍79件、
婚姻介绍50件,中介服务已逐渐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
无照经营收费混乱
当前,不少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仅有“信息咨询”项目,并
没有包含房屋中介、职业介绍之类的内容。然而,许多公司却
以“信息咨询”为由开展房屋中介业务,实际上属于无照经营
或超范围经营。同时,这些公司在房屋中介时,乱收费现象严
重。杨某向一家公司联系租房时,共交两笔费用,一笔是信息
咨询费200元,另一笔是租房押金1000元。对方声称,如果双方
成交,这笔租房押金作为第一个月的房租。然而,当杨某房屋
租赁未果,向这家公司索要租房押金时,该公司却提出种种理
由拒绝退还。
虚假广告承诺难兑
如今,不少中介服务机构在新闻媒体上大做广告,声称如
对提供的信息不满意,可退还中介费,以此来引诱消费者。当
消费者认为提供的信息不实或者不满意,要求退款时,往往遭
到拒绝。王某与一家职业介绍所联系寻找一份会计工作,对方
向她保证,在4天内找到她满意的工作。她信以为真,与对方签
了合同,还交了198元的手续费。随后,她多次找对方,一直没
有音信。在她催问下,对方勉强介绍了一家工作单位。当她去
联系工作时被告知,我们不要会计,再说也没有与这家职介所
有过关于人才的联系。就这样,她对这家职介所失去了信心。
当她向对方索要这笔介绍费时,对方却迟迟不退款,至今已拖
了1年多。
信息不实愚弄客户
现在,社会上一些婚姻介绍所只顾赚钱,却不管消费者的
利益,对征婚的男女提供的情况根本不实,甚至是挂羊头卖狗
肉,愚弄客户,令人哭笑不得。叶某在一家婚姻介绍所办了登
记手续,并按约定交付200元的入网费,还填写了一堆单子。当
他第一次与介绍的女士约会时,遇到了尴尬。这位女士在介绍
卡片上明明写的是“京籍”、“未婚”,而实际上她既有孩子,
又是外地户籍。令他气愤的是,一连谈了几个女士,其在介绍
卡片上写的与实情根本不相符,使他哭笑不得。
串通房主设置陷阱
目前,一些房屋中介机构的不法经营者采取欺骗的手段,
与“房主”串通一气,坑骗消费者。胥某与一家房屋租赁公司
联系在某地段租一居室住房,对方带他去看了房,当场收取10
00元费用。胥某在公司业务员和“房主”都在场的情况下,向
“房主”交了一年的租赁费1.6万元。随后,“房主”也给了
他一把钥匙。当晚他去查看房屋时,却发现此房已租给另一位
女士。胥某便向这家公司提出赔偿,公司以业务员已被辞退,
经理不知去向为由答复:“我们不负责任,也不予赔偿。”
忠告
针对中介服务业当前存在的诸多问题,为确保广大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忠告消费者:
一、找中介机构时,要认真审定其是否有经营资格。如房
屋租赁、职业、婚姻等中介机构须经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地产
管理、民政等有关部门审定其资格,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核发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二、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
时,要详细具体。要求对方明确约定时限、职业种类、征婚对
象和条件、租房地点和范围、居室大小、设备和价格等,一旦
违约便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对中介公司提供房源的房主要
预先核查其身份证、房本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出租房证明,避
免上当受骗。
《市场报》 (1999年10月28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