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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艳玲
一段时间以来,全国各级消协不断收到消费者有关易拉罐
饮料有奖销售方面的投诉,纷纷反映获得大奖不能兑现。
这些“大奖”又多集中在曾合法开展过有奖销售活动的比
较有名的饮料产品。大奖的奖品有小轿车、摩托车、电视机等;
奖金有3万元、5万元、8万元,最多的高达8.8万元。经与厂家
核实,这些均是假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在设骗局诈取钱财,趁
机混水摸鱼,使不少消费者吃了亏、上了当。
广西一位消费者和新疆的消费者郭某,各有一个海南椰风
牌“天然芒果汁”饮料罐和饮料罐拉环,分别印有红色“一等
奖5万元”和“二等奖3万元”字样。当他们兴冲冲拨通海南椰
风公司的联系电话要求兑奖时,却得到了否定的回答,该公司
从来没有搞过这种所谓的大奖销售。
受害的厂家曾配合公安部门,在内蒙古、河北等地捣毁过
一些专门收集用过的易拉罐,再加工成有奖字样的制假厂家,
但制假仍然屡禁不止。
有制假者就有贩假者,更有趁机行骗诈财者,其主要手段
是利用“拉托”演双簧,多在交通枢纽或流动人员集散地的交
通工具上进行。
在某市的一辆中巴车上,两个山西口音的青年以3200元的
价格将一个标有“椰风财神爷”和红色金奖字样的易拉罐卖给
了一个东北人。
1998年2月,内蒙古一患者在包头市看完病后候车时,经不
住两个青年的诱惑,用200元搭一块手表买了一个所谓大奖易拉
罐。他发现上当后,配合公安机关抓住了行骗的青年,方知拉
环上的字都是他们自己打印的。有字的拉环是事先准备好与刚
买的饮料罐拉环掉换后骗人的。
据了解,类似的行骗案例在各地时有发生,少的花几百元,
多的花上万元却买了假兑奖罐,有的人还搭上手表、戒指、项
链、寻呼机等物品,换来的却是一场空。
这些并不高明的骗术为何屡屡得手?只因有的消费者对合
法开展有奖销售的方法不清楚,甚至不懂相关法律。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厂商有奖销售的
奖金额(包括实物折价),单项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人民币。
凡超过这个金额的明显是假的,广大消费者千万不要上当。
据悉,最近,在一些地方又出现了邮寄“中奖喜报”行骗
的行为,已诱使一些消费者上了当。
为此,中国消费者协会郑重发出1999年第十号消费警示,
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知法懂法,不要贪图意外之财,以免破财
遭骗!
1.据统计,此类骗局主要集中发生在假冒健力宝、椰风、
露露、汾煌可乐等产销量比较大,并举办过有奖销售的饮料品
牌上,欺骗性较强。
2.假冒中奖易拉罐及拉环多从个人或个体户手中转卖所得,
并非直接从正规商店购买。
3.警惕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有奖销售奖项,凡超过这个金
额的明显是骗局。
《市场报》 (1999年10月28日第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