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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识第四大媒体
网络广告商机萌动(市场聚焦)
(附图片)

  □ 陈 黎

  网络广告的市场
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
长,网络广告发挥的
效用越来越显得重要,
广告界甚至认为互联
网络广告将超越路牌,
成为传统三大媒体(电视、广播、报纸)之后的第四大媒体。
因而众多国际级的广告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媒体分
部”,以开拓网络广告的巨大市场。

  与传统的媒体广告相比,网络广告有着许多先天的优势。
首先是覆盖面广。网络广告可以通过国际互联网把广告信息全
天候(无论刮风下雨都不影响效果)、24小时不间断地传播到
世界各地,不受地域限制,也不受时间限制。从受众数量来看,
虽然作为一个全新的媒体,Internet的受众数量目前还无法和
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相比,但它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目前
世界范围的网民数量已超过1亿多,用户群还以每年10%的速度
不断增长,中国网民数量目前已达400多万人,增长速度达60%。
这个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传统媒体在发展初期的速度。据美国19
97年发布的一项比较显示,四种媒体达到500万用户所用的时间
分别是:广播38年,电视13年,有线电视10年,Internet 5年。

  其次是受众群体特征明显。根据深圳热线今年对部分网民
的一份调查发现,深圳的网民中,年龄在20至30岁之间的占93%
以上,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占85%,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的占
83%。深圳市万用信息网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董忠余因此下
结论说:“由这些数据看,深圳的网民是一个极富购买潜力的
群体,网络广告的受众基础相当良好。”广告效果的可统计性
好。传统的媒体广告,只能单方面的播放或刊登广告,而无法
对广告引起的关注效果进行衡量。而网络广告不同,无论是广
告在用户眼前曝光的次数,还是用户发生兴趣后进一步点击广
告、了解详情的次数,都可以进行精确的记录统计。价格相对
低廉。董忠余将深圳目前各大媒体的情况给记者做了一个简单
的比较,在某电视台做一个普通时段的60秒电视广告,费用为
8000元,在某报社的普通版刊登一个6×8的广告,费用为3000
元,而在网上,发布在网站首页的一幅广告横幅,每CMP的费用
仅为120元。

  不久前,在上海参加财富论坛的雅虎公司总裁杨致远,在
回答记者“雅虎的盈利点在哪里”这个问题时说:“我们在全
球各地的模式是不一样的,在美国,(盈利点)首先是Intern
et广告。”在杨致远的回答中,排在Internet广告之后的为网
上直销、网上拍卖和电子商务。

  网络广告的市场究竟有多大?

  雅虎的例子也许能给我们一点感性的印象。1994年10月14
日,最早的网络广告出现在美国著名的Wiered杂志网络版上,
主页开始有AT&T等14个客户的广告横幅,成为热点。仅仅3年
之后,到了1997年,美国网络广告全年的总营业额达到了9.0
65亿美元。虽然从总体情况来说,网络广告占各类广告总营业
额的比例并不大,但这个数据对传媒界人士来说,意义却非比
寻常,因为本世纪电视媒体出现后的第三年,广告总营业额仅
为8.34亿美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络广告显示了比电视广
告更巨大的生命力。根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的统计数
据,目前Internet的注册网址中,商业应用性质的网址已经占
了51%以上,由于商业目的,这些网站急需为人所知,然而企
业建立了网站并不等于就能为人所知。目前Internet上的网站
数量已经达到几百万个,如果不在各媒体上(特别是网络上)
做广告广为宣传其网址,企业的网站就必然会被淹没在庞大的
因特网中。因此,网络广告的大行其道就成为了必然的趋势。

  1997年美国的网络广告经营情况还显示了一个相当明显的
趋势,那就是网络广告中消费产品的广告份额已经跃居第一位,
这表明网络广告媒体正在成为一种适合大众传播的常规媒体。

  据专家预测,网络广告达到成熟阶段后,它在各类广告的
总营业额中所占的比例,应该能够达到10%左右。这个数据尚
有些保守,因为从美国目前的情况看,网络广告已经占据了广
告总额的15%。一位业内人士乐观地说,在Internet这个领域,
美国的今天也就是中国的明天,可以相当有把握地说,中国网
络广告的前景非常可观。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中国的IT业界和广告界在1997年
到1998年间也开始注意到网络广告的诱人前景,1999年,《国
际广告》杂志与国际广告研究所共同对中国广告界进行了一次
调查,发现有56.4%的广告界人士看好互联网广告。

  而另一方面,无论IT业界还是广告业人士,都会同时冷静
地告诉你:“不要指望靠网络广告来养活你。”据深圳市1999
年初调查显示,1998年深圳各类广告的总营业额为14亿,其中
电视广告营业额为6亿左右,报纸广告为4至5亿,而网络广告的
营业额不及广告总额的万分之一。一冷一热的两组数据反映出
一种强烈的反差,一位业界人士的解释是:虽然有许多人看好
网络广告,但并不知如何切入。由于网络广告是一种全新的广
告形式,无论是它的载体Internet,还是它的运行经营方式,
都为人们所不熟悉。

  而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国内关于网络广告管理的极不完善。
国家自1995年2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来,
陆续颁布了一系列“审查标准”、“管理办法”等补充法令,
但惟独至今尚未制订有关网络广告的法规。对网络广告这块市
场,目前也根本没有相关部门参予管理,一位广告从业人员抱
怨说:“如果你现在想成立一个专门的网络广告公司,你根本
就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谁早谁就可能是老大

  网络广告在我国目前的现状如此,进入这个领域是否为时
过早呢?

  对此,深圳市万用信息网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董忠余的
看法相当明确:“网络广告是一块很大的饼,但现在却很少有
人知道怎样吃,在这种情况下,谁进入得早,谁就吃得多,在
这个市场刚刚萌动的时候,谁进入得早谁就是标准。”

  董忠余解释说,与传统媒体的广告一样,广告经营业绩最
终依赖于媒体的受众数量,网络广告是否经营得出色,也要看
是否有出色的网站能吸引足够多的访客,而建成一个出色的网
站,没有一年的时间是不行的。


《市场报》 (1999年10月28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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