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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998年底,改革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圳市
国有企业总资产达1761亿元利润总额42亿元。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弊端
显而易见,国企的改革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深圳人早在
八十年代就逐步摆脱了传统的根深蒂固的政企一家的管理模
式,大胆探索有效的企业管理机制和组织形式,取得了明显
而又令人鼓舞的成效。实践证明,国有企业只有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才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
场主体。
本报深圳讯 (记者庄求实)截止到1998年底,建立
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深圳市国有企业总资产达1761亿元,
净资产635亿元,利润总额42亿元。一连几年,深圳国
有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利润率、资本收益率、销售
利润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各省市地方的国有企业中居第
一位。
早在1986年和1994年,深圳市就开始分别对国
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在产权制度、
企业领导体制、分配体制、监督约束机制和强化管理等方面
进行了一系列超前改革。目前,深圳市65家一级企业有3
3家完成了公司改造,逐步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康发展。
深圳市国有企业在改造中以产权多元化为重点,大胆探
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1985年,成立了国家投资20
0万美元的深圳开发科技公司,让外资以先进技术专利和国
际市场营销渠道折价入股,占其34%的股份。如今,这家
公司不断更新技术,产品不断换代,目前开发科技生产的计
算机磁头产量居世界第三,产品全部销往欧美市场。现在这
家公司总资产达35.7亿元,净资产达20亿元。
八十年代,深圳就向“政企不分”亮“红牌”,循着把
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一般的经济管理
职能中分离出来的思路,深圳分别成立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
司、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深圳市商贸投资控股公司三
大新资产经营公司,形成了“国有资产委员会——资产经营
公司——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的体制。资
产经营公司根据政府授权,重点进行国有资本运营和实行产
权管理。这种建制有效地实现了政企分开,解决了国有资产
出资者主体缺位问题,理顺了产权关系,加强了对国有企业
的外部监督约束机制。
(摘自1999年7月8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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