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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

丰田

2000-01-10


医疗改革年底完成不降低医疗保险水平

  据中央电视台1月9日报道,针对国内一些地方出现“突
击”公费医疗的现象,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负
责人表示,实施医改后,城镇职工享受的医疗保险水平并不
会降低,社会整体医疗保险能力将得到增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姚宏在接受记者采
访时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广大职
工享受基本的医疗服务;通过社会筹资,使原本分散的资金
集中到一起,共同使用,可以使得医疗抗风险能力增强。

  他同时还指出,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后的筹资水平与改革
前基本是相等的,最大的改变是医疗资源和资金得到了科学、
合理、经济、均衡的配置和利用。

  姚宏副司长说,目前规定企业负担医疗保险费用的比例
是6%左右,这与以前是基本一致的;另外个人缴纳2%,这
一共8%的部分有一半将划归到个人账户中。这种基本医疗保
险制度均衡了负担,不管是效益好的还是效益差的企业,都
能有效地保障职工基本医疗。

  据了解,目前黑龙江、河南、广东、湖北、湖南、新疆
等省区制订了医改方案并已开始实行,全国其他省区也将在
今年年底以前陆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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