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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冯霄
香港特区终审法院一月二十九日就港人在内地所生子女
居留权案件作出的判词出台后,引起内地法律界人士的极大
关注。新华社于二月六日披露内地多位法律界专家对此终审
判决的尖锐批评后,香港媒界广泛转载,并刊专文表示赞同
内地法律专家的批评意见。
香港《文汇报》今日以半版的版面,并冠以《港终院居
权判决违基本法》为题,全文转载了内地多位法律界人士对
此项判决的批评内容,摘要指出正在珠海参加澳门特区筹委
会政务、法律小组会议的内地法律界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在座
谈会上的发言,指出判词中关于“宪法性管辖权”部分违反
宪法,与国家体制不符,完全违背“一国两制”原则;判词
中引申出港法院具有“宪法性管辖权”,在《基本法》的规
定中是完全没有根据的;特区终审法院在权力关系上,把自
己凌驾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管辖范围上,是把管辖权
扩展至北京;判词意思很清楚,是把特区终审法院的权力带
有主权性质,这是十分荒谬的;判词中把特区法院对《基本
法》的部分解释权任意扩大,并且颠倒了权力来源。
《文汇报》认为,正如这些曾参加过香港特区《基本法》
起草和香港特区筹委会工作的法律专家们所指出的,该判词
中有关特区法院可审查并宣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行
为无效的内容,违反《基本法》规定,是对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地位、对“一国两制”的严重挑战,这种尖锐批评是十
分值得重视的。《文汇报》指出,终院自作主张已酿恶果,
在金融危机对香港社会造成严重困难的情况下,该判决进一
步引起人们的普遍忧虑和恐慌。
《大公报》今日在一版以四分之三的版面在全文刊载内
地专家对终院裁决的质疑的同时,还发表了《双程证人士不
可滞港》及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关于对该判决引致香港房屋
压力的公开谈话。
香港《商报》今日也在头版头条刊出了内地专家的意见,
明确指出“终院判居权违反《基本法》”,并在一版刊出了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邬维庸以“香港家书”形式撰文,指出终
院判决与当年立法意向背道而驰。《商报》二月六日的社评
还指出,必须充分评估居权判决的负面影响。
《成报》、《东方日报》今日也全文刊出了内地法律专
家就终院判决的批评。《明报》、《经济日报》、《信报》
及《星岛日报》今日均以相当的篇幅摘要或编发了内地法律
专家就终院判决的批评,还刊发了《须防止社会力不胜任》、
《拥居港权人数无限衍生》、《修改〈基本法〉将引来无穷
后患》、《鼓励港人子女留在内地生活》等相关文章,表示
对终院判决的异议及忧虑。
今晚八时许,特区政府保安局副局长汤显明向媒界明确
表示,港人内地子女即使申请居港权也必须回内地申请;持
双程证到期者必须离港;凡持双程证逾期不归者将被依法遣
送离境。
(本报香港二月七日电)
《海外版》 (1999年02月08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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