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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2月6日电 记者杜峻晓报道:近期,广西各法
院审判一些腐败官员,引起社会各界积极反响。1月22日,南
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涉嫌非法收受他人67万元人民币的广西
壮族自治区原副主席徐炳松进行公开审理。1月27日,被称为
“广西巨贪”的原玉林市委书记李乘龙一审被判死刑。2月1
日,买官卖官、中饱私囊的原广西合浦县委书记何建林一审
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南宁公审徐炳松时,能容纳200余人的旁听席座无虚席,
法院大门外挤满了千余名各界人士。李乘龙被判处死刑,玉
林老百姓异口同声地说:“罪有应得,大快人心!”南宁市
一位居民对记者说:“反腐败从依法执法入手动真格的,我
们国家有希望。”一位正在出席南宁市人大会议的代表一针
见血地指出:“某些掌权者的腐败让人震惊,原因在于对他
们手中的权力缺少约束。在这次会议上,有不少代表上交的
议案就是关于如何约束掌权者,进行反腐倡廉的。”为李乘
龙担任辩护律师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登民坦言:“要根治
腐败必须加强法制,让掌权的人始终处于法律和社会公众的
监督之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徐炳松、李乘龙和何建林的案子,为人们提供了极好的反面
教材,它使国家公务员懂得,无论何时何地,必须始终做到
拒腐蚀、永不沾。”他还表示:“广西要把大案要案的查处
摆在重要位置,争取再突破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在所查
的案子中,无论腐败分子属何部门、职务多高、资格多老,
只要胆敢以身试法,都将依法查处。”
《人民日报》 (1999年02月07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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